2008年湖南将大病门诊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作者:佚名 来源:潇湘晨报 日期:2008年03月27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zh/yiyao/78699321.html  【字体: 】 

  “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家庭病床、大病门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报销比例。”前日,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姚宽保说。

  据悉,今年省政府已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2008年为民办第四件实事的重要内容。

  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中部地区人均3元标准补助公共卫生经费,2008年省财政将增加到人平2元,13个市州按人均不低于4元的标准确定了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长沙市按照社区常住居民人均7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区财政投入比例为25;湘潭市、郴州市按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长沙市雨花区除区财政按人均5元标准安排公共卫生补助外,还规定街道办事处按人均3元标准增加补助。

  全省拟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62个。全省已有13个市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3个。

  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加强推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适宜技术。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筛选了急性有机磷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小儿急性腹泻、急性心肌梗死、消化道出血等11种疾病,制定了诊断与治疗规范,编印成册,并制作成VCD,免费发放给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由市州培训基地统一培训、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日间观察床和康复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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