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3月1日起,湘潭已委托所辖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零售药店的筹建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变更、换证、补发等许可审批事项。这标志着该市下放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权的序幕正式拉开。
针对过去审批各县(市)辖区内药品零售行政许可事项存在的超时限、责任不明晰等弊端,湘潭市药监局大胆创新,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经多次讨论,使这项新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起来。
据悉,该局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委托办理药品零售许可审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明确了责任追究依据和办法,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市场、法规、监察等科室加强对县(市)药监局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考核、评价和监督,并定期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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