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视点女子在一单位打工2年竟遭遇4次试用

作者:李希礼 来源:重庆晚报 日期:2008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zh/news_zc/63818.html  【字体: 】 

    律师称,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作两年,小慧(化名)被试用了四次,直到被解聘,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倍感委屈的她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为自己购买工作期间的保险。

    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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