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定指标很模糊 与中考挂钩有失慎重
作者:佚名 来源:海峡都市报 日期:2008年03月28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zh/news_wh/28368.html  【字体: 】 

    因为综合素质被评为“合格”,初三学生小林虽然中考成绩达到了达标普高的录取线,却不能被任何一所达标普高录取(见本报昨日A7版《中考370分无缘达标普高》)。

    小林的遭遇经本报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讨论。截至昨日傍晚5时,芳芳校园热线0591-22287952一共接到了五十多个电话,有人为小林感到可惜,认为班主任做得不对;也有人为班主任叫屈,认为他只是客观评价学生,并没有过错。

    而在“小林事件”的背后,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该不该与升学、招生挂钩以及评定该如何操作才能保证公平的问题。

    【事件进展】

    老师和家长见了面

    昨日下午,在本报记者的安排下,小林的叔叔、姑妈等人和严老师来到报社,面对面沟通了近两个小时。小林的叔叔林先生起初质问严老师,为何这样评定,以致孩子失去了入读达标普高的机会,“断送了孩子的前程”。而严老师则表示,孩子平时的表现不够好,作为老师只是公正评价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才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随着沟通的深入,双方都渐渐认识了自身存在的过错。严老师承认,自己没有从初一开始就向学生表明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性,是自己的疏忽,而且评价时应该对学生更宽容一些。而小林的家长则表示今后要对孩子多加强教育,尤其不能只关心孩子的成绩,要让他德智体全面发展。现小林也已经参加了中考补录取。

    【读者声音】

    在芳芳校园热线接到的五十多个电话中,有教育工作者、老师、家长、学生等,还有9名读者通过电子邮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正方:初中生可塑性强,不能一棍子打死

    有三十多名读者认为严老师给小林评“合格”过于严格,应该宽容对待孩子在这个年龄段时犯的错误。读者林小姐认为,初中生可塑性很强,应该允许他犯错误,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读者黄先生认为,老师有责任帮助孩子纠正问题,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而不是让他承担这么高的代价。

    反方:老师做得对,进好学校不能仅凭分数

    学生小雅通过电子邮件发表看法说,有的老师为了班级评优或升学率,会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拔高一个层次,但这样做,学生会认为老师对素质教育并不重视,因此可以为所欲为,不用在乎课堂纪律、待人接物所应有的文明礼仪。严老师的严格,才可以让综合素质评定对学生产生约束力,值得大家尊敬,也值得其他老师思考。

    【事件纵深】

    两大焦点问题值得深思

    我省于2004年启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05年,省级课改实验区的初三学生成为课改首届初中毕业生,当年的中考制度也发生了极大变化,其中包括高中招生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挂钩。不少读者认为,“小林事件”引发了两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综合素质评定”该不该与招生、升学挂钩,二是“综合素质评定”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操作方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界相关人士。

    焦点1:“综合素质评定”该不该和中招挂钩?

    在过去,高中招生完全凭中考成绩来决定,现在却发生了变化。福州市从2005年开始,除了学科成绩的要求外,还有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要求,如考入达标普高,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良以上;莆田市达标普高招生也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良以上,并且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优的学生,中考成绩加3分。那么,“综合素质”该不该和招生挂钩呢?

    在福州某中学任教的陈老师认为,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改革事物,也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把一个操作并不成熟的制度与招生制度挂钩,稍不慎就会引发不公平现象。

    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学校长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对学生进行发展性的评价,而中考则是终结性的评价,两者本身不能混在一起看待。同时,中考有为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的功能,“综合素质”与它挂钩,就会让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成为选拔工具,而不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工具。

共2页[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中华图库
中华快讯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

省内

国内

国际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