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教师任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调整。
通知要求,取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条第一款:“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的规定。
对于教师入职身高要求,由录用教师单位在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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