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次实行扬尘控制精细化环评
作者:彭玮蔚 来源:长沙晚报 日期:2008年04月25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sn/sxnews/45049.html  【字体: 】 

    长沙晚报4月25日讯 4月22日,长沙市环保局发出建设项目必须在4月30日前补办环评手续的通告后,引起全市各建设单位的强烈关注。昨日,长沙市环保局出台《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审批单位即日起实行扬尘控制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环评和审批。

    3天接到咨询电话300余个

    “通告才发布3天,我们便接到300多个咨询电话。”从4月22日上午8时开始,长沙政务中心环保窗口的咨询电话便响个不停。湖南嘉和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还在筹备阶段,办公室经理张玲就早早前来咨询相关事项。短短一个上午,环保窗口就接待来人来电咨询60余人(次)。

    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各建设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所在地到属地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环保窗口咨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扬尘控制实行精细化环评

    据悉,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市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试行)。

    该《规范》要求长沙市区及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望城县坪塘镇、含浦镇的各建设项目必须设施工专职保洁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墙(挡),围墙(挡)必须在三通一平以前完成;建筑物四周1.5米外全部设置防尘布;要设置洗车点和清洗员2名(一边一人);工地道路必须硬化,连接进出口的道路必须进行保洁。当空气污染指数大于100或4级以上大风干燥天气时,不许爆破、拆迁、土方作业和人工干扫。在空气污染指数为80至100时应每隔4小时保洁一次。超过2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或喷涂凝固剂等方式防尘,所有粉料建材必须覆盖或使用料仓密闭存放。

    相关链接:建设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窗口一览表

    办理部门         地点        联系电话

    长沙市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人民中路402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4121031
    芙蓉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人民东路189号区政府 4683376
    天心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湘府路298号区政府 5898127
    岳麓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金星大道北段517号区政府九栋一楼 8999489
    开福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东风路224号 2122821
    雨花区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区政府2号楼B座 5881423
    长沙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星沙镇东升路欣安小区 4872352
    望城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望城县高塘岭镇郭亮路县国土局大门左侧 8081950


  【编辑:向文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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