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4月21日报道 在史料中,以农牧为主的古代争夺水源的记载不胜枚举,前日,宁乡县文物管理局发现的“分水合同碑”再次佐证了这一点——咸丰年间,宁乡巷子口镇黄鹤村四个冲组居民为一条宽为30厘米的小溪曾多次发生械斗,经县官调解立下分水合同,刻于石碑上。据专家介绍,这在长沙乃至整个湖南地区都非常罕见。
在外人看来,这条溪面宽度还不足50厘米的小溪实在太不起眼。不仅如此,这条水流量极小的溪流居然还被一块麻石分成了两股,分别引向不同的地方。这块麻石就是依据四个冲签订的合同所设立的分水坝。
“这边水流大一些,这边水流小一些,四六分成。这里是一整块麻石,卯开的,就是为了防止人为将水流更改,两边全部都用卯榫接口固定住。”站在溪边,宁乡县文物管理局副局长李乔生细致地介绍说,在离这块长度仅1.5米的微型分水坝不到10米的石壁上,刻下了咸丰年间四个冲所立下的分水合同碑。“依据分水合同碑记载,这个分水坝将这股溪流以四六比例分流,两股溪水分别流向姚家冲和太阳冲,随后再分别放向下游的张家冲和铜锣坝。以此永杜争端,而如有违反者,将被罚钱4串。”
150多年前,黄鹤村村民对水源如此重视,是因为“这里原来没有水,叫干冲子”,李乔生说,当时,黄鹤村唯一的水源在两里外的龙王庙。“咸丰年间,黄鹤村的某位青年迎娶了外村的姑娘后,为了不让自家女儿吃苦,外村这才同意引流至黄鹤村。可没想到,这小股清凉水源到来后,黄鹤村四个冲的人为了争水,发生了多次械斗,直至惊动县官。”县官召集四个冲村民认真商讨分水事宜,并签订合同,立下石碑,所有人不得违反。
此后,当地村民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水源的珍视,从来没有改变。直至150年后的今天,黄鹤村四个冲的居民,依然还遵照着这一约定取水灌溉。(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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