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录用新规 三类考公务员者可加分
作者:王洁 来源:长沙晚报 日期:2008年04月19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sn/dt/6353683976.html  【字体: 】 


    据长沙晚报4月19日报道  如果你参加了今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又符合选调生、选拔生、参加“三支一扶”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关加分条件的话,那你可要赶快行动了。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获悉,符合加分条件者可从湖南人事编制网或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加分申请表》,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

(编辑 黄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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