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粮田出现抛荒 干部责任追究
作者:谭剑 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日期:2008年06月24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sn/dt/3752698579632.html  【字体: 】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6月23日电(记者 谭剑)湖南省益阳市将粮食生产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针对粮田抛荒建立干部责任追究制,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干部抓粮食生产的动力,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2008年,益阳全市粮食早、中、晚稻播种面积预计超过579万亩,产量有望创历史新高。

    位于洞庭湖区的益阳市是全国闻名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每年有大量商品粮外调至广东、福建等粮食主销区。但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量外流以及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耕地抛荒和“隐性抛荒”(双季稻改单季)在益阳市一些产粮县市普遍出现。

    为确保粮食稳产增产,2008年益阳市将粮食生产纳入市、县两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粮食种植面积任务、粮食增产目标任务等指标层层分解到县、乡、村、组。益阳还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对可能出现抛荒的重点区域、村组和农户,采取逐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到人。

    在此基础上,益阳市建立了耕地抛荒责任追究制,将粮食生产与县、乡、村干部奖惩挂钩。新制定的《益阳市耕地耕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因工作不力,村、乡镇、区县(市)辖区出现连片抛荒2亩、5亩、10亩以上或零星抛荒累计20亩、200亩、1000亩以上的,给予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益阳市还明确要求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20%用于支持良种和技术的推广、种粮大户扶持、粮食产业化经营;并在农村建立粮田“托管”中心,既解决了部分农户家庭劳力缺乏的具体困难,又有效实现土地流转。据了解,2008年益阳市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1970户,20亩以上50亩以下的种粮大户1万多户,抛荒现象基本得到杜绝。(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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