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物品登机件数有新规 总重不得超5公斤
作者:苏毅 潘璐 唐丽萍 来源:长沙晚报 日期:2008年04月26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sn/dt/2443982860709.html  【字体: 】 


    据长沙晚报4月25日报道,记者昨日从长沙黄花机场获悉,从5月1日起,该机场将严格执行民航总局关于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以保障航空运输安全。

   规定指出,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机场方面提醒旅客在购票、办理乘机手续时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配合民航运输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延误登机时间。(编辑 陈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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