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特大毒品案一审主犯判死刑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都市报 日期:2008年08月01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sn/dt/0046506746432.html  【字体: 】 


    据三湘都市报7月31日报道,今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支队获悉,湖南高速公路“6·20”特大贩毒案已一审审结。主犯彭佳升犯贩毒、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高支队查获的贩毒嫌疑人中第一例被判处死刑的案犯。

    收费站缴6公斤毒品

    2007年6月20日上午11时,高支队临长大队民警在羊楼司收费站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辆牌号为粤A8Y014的广州本田轿车在进入收费站时,突然变更车道。民警检查发现车尾厢有5个大袋子,里面有小塑料袋装的白色粉末状物质。

    经临湘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鉴定,白色的晶体状物质为毒品冰毒,共6公斤;白色的粉末状物质为制作麻古丸的原材料,共37公斤。随后,高速交警将此案移送给临湘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毒品案主犯彭佳升,广东省广州市人,2007年4月7日及6月中旬共两次贩卖毒品K粉 (氯胺酮)2800克,获利7000元,在第3次运输毒品时落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主犯彭佳升犯贩毒、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实习编辑 刘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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