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不满VIP插队状告银行 一审被判败诉(图)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网 日期:2008年05月13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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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李治平(右一)当庭表示要上诉

    因不满VIP客户插队,福州市民李治平把银行告了,这在当时是全国首例。昨日该案一审判决,市民输了。

    福州仓山法院宣判,驳回原告李治平要求确认银行“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为无效告示的诉讼请求,不支持老李名誉权受损。老李不满法院判决,第一时间表示要上诉。

    因不满银行VIP业务侵犯了小户的利益,老李状告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三高分理处。仓山法院于去年5月10日受理该案,是当时全国首个受理该类案件的法院。去年12月14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昨日,法院一审宣判。

    昨日的庭审,从开庭到宣判结束,总用了7分钟时间。

    “实在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老李说,宣判后他表示很难理解,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这样的宣判结果,为什么让他足足等了一年多。

    法院判决书中称,银行在营业场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银行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客户,该告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老李要求确认该告示属无效告示,法院不予支持

    老李认为,银行告示虽不针对特定客户,但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利益受到该规定的损害,这种情况下,自己当然有权利起诉。

    而对于老李认为该告示侵犯了其名誉权,法院认为银行并未对老李造成名誉损害的后果,老李要求银行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推动

    公民维权意识

    福州大学法学教授叶知年表示,银行允许VIP客户在普通窗口插队,这种做法体现其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是不妥的。但上升到法律层面,却很难认定银行违法。

    福建师大法学院丁兆增老师认为,银行与VIP客户及非VIP客户之间都存在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市场交易行为,银行与VIP客户优先办理并没有侵犯老李的名誉权。本案中,如果老李以缔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来起诉银行,或许会更加妥当。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认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各行各业应该重视公平原则,银行在给予VIP客户,行使其特殊权利的同时,不能侵犯到非VIP客户的权利,这个案件就涉及到普通客户的利益受到侵犯。这个案件体现出了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也会推动广大市民进行维权。这为有关服务单位敲响了警钟,要提高服务水平,维护普通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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