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gn/64069.html  【字体: 】 

    ﹣瓮安县新任公安局长及政委已赴任
    ﹣官员称矛盾集中爆发引发瓮安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建议免去瓮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贵州瓮安事件调查:冲击公安局者事先准备燃烧瓶
    ﹣瓮安事件溺亡少女之父李秀华:我是相信政府的
    ﹣瓮安事件敲警钟 贵州黔南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贵州瓮安事件专案组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图)
    
    新华网贵阳7月4日电 (记者 何云江 施雨岑) 贵州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日前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指出,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贵州省委决定严查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中华图库
图片新闻
湖南网讯

新闻排行

省内

国内

国际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