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新章程明确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资助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08年06月2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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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中消协在昨天召开的第四届一次理事会上,迎来了新一任会长———原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为确保消协代表消费者权益的公信力,中消协此次在新修改章程中特别明确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资助”。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公布,新《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对经费来源进行了修改,明确表述为“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资助,同时在不影响公正性的前提下接受社会捐赠及取得其他合法性收入”。此前的老章程里规定中消协经费来源是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其他合法收入四部分构成。在经历了“3·15”认证标志的争议风波后,中消协的活动经费及由此带来的公信力问题也受到社会关注。
    
    新章程里同时还表示,未来中消协将设立若干消费者保护专门委员会,让消费维权走向专业化,以适应维权形势的发展。据介绍,专门委员会根据不同领域设立,邀请权威专家参与,专门处理某一重要领域的消费投诉,对该领域商品服务专业化监督。北京市消协就在今年3月成立了通信、航空、留学、商品房、商品检测5个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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