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禁建“活人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期:2008年04月23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gn/41715.html  【字体: 】 

    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内容中严禁炒卖墓穴,尤其是炒“活人墓”。一旦出现违规现象,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公墓经营单位提供墓葬用地超过规定的用地面积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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