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赵王月)从今年5月1日起,东城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标准和抚恤力度将大幅提高,“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的牺牲人员在市政府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东城区政府将再给予5万元奖金。
昨天,记者从东城区民政局了解到,《东城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保护办法》即将出台。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为4000元,而东城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10000元。另外,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功绩显著的,被市政府授予“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的牺牲人员,在市政府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东城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奖金。
另外,《办法》还针对东城区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及家庭给予生活救助和帮扶,提出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和亲情帮扶制度。“凡是有东城区户口,有3种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这3种原因是:因患急病造成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医疗费仍难以自负的;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享受低保后的自费择校和民办校学生);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同时,东城区民政局表示,凡有东城区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见义勇为人员,每月将获200元补助金;对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庭,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志愿者定期一对一入户提供帮扶服务。
本版制表/陈新颖
见义勇为奖励办法
人员分类奖励标准变化
见义勇为人员原来1000元调整后4000元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原来5000元调整后10000元
“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牺牲人员原来20万元调整后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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