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除犯罪及税收调查、媒体调查以外,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湖北省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艺称,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但在《民法通则》的第101条,已有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内容。但是相比目前资讯的发达,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执行性。 经连日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草案将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犯罪与税收记录以及媒体调查除外。 袁艺建议广大市民,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未正式出台前,人们还是应该加强保护个人资料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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