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肩调包银行卡狂盗70万 主犯领刑13年

作者:佚名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08年07月19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cj/68590.html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胡军,实习生李雨石报道:在两年多时间内,一个由9名湖南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利用拍肩膀等手段调包盗取银行卡,疯狂作案47起,盗窃卡内现金70余万元。昨早,海珠区法院对陈晓军犯罪集团开庭宣判。   

  法院判决该集团主要成员陈晓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以罚金3万元。其团伙另外成员:刘锦仁、曾湘春、曾志东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12年,并处以罚金5千元到3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集团成员陈晓军、刘锦仁等在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7月25日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乘被害人在自动柜员机取款时,采用拍肩膀、谈话等分散注意力的方式,盗取被害人银行卡,后利用提现、转账等方式,盗取卡内人民币,共计作案47起。涉案总金额近7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仅陈晓军一人就参与23次,盗窃人民币230113元。而其集团另一成员曾湘春曾于2004年10月参与贩卖海洛因,重量10克。   

  法院宣判后,陈晓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是因为赌博才走上了犯罪道路,家人并不知情。而与同伙决定盗窃ATM自动柜员机是受到了电视新闻的启发。记者问,若受害人及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调包后,团伙成员如何应对?是否会采取暴力手段强抢银行卡,陈晓军说,他一般不会让手下人强抢,若被发现,大多用“误会”来解释,受害人没有损失的话,一般都没选择报警,因此让他们屡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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