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提醒集体户口新人须带首页复印件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晚报 日期:2008年07月19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news/cj/68589.html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杜新达)针对集体户口新人现场预约8月8日登记时出现的情况,昨天,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提醒,需要使用集体户口登记的新人,登记时携带有集体户口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依旧有效。

  现场预约登记和8月8日登记当天,有集体户口的新人需要携带集体户口的首页与本人页两部分。“如果借出集体户口的首页有困难的,可以将首页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出借集体户口首页单位的印章,这个复印件也是有效的。”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虽然首页可以使用复印件,但本人页必须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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