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明电》指出,奥运会召开在即,全省兴奋剂治理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仍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兴奋剂专项治理,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省系统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联合督查组反馈意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继续严防死守,做到守土尽责,确保安全。 一是继续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八部门有关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治理任务。系统各级尤其要加大督查、明察暗访的力度,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 二是继续落实监管责任。系统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地相关企业普遍签订承诺书。对此,必须坚决落到实处。系统各级要把兴奋剂治理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做到无非法生产、非法批发、非法零售、非法进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行为。 三是继续突出治理重点。要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使治理工作针对性更强。特别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共同对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化工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同时,对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问题,要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 四是继续严查违法案件。系统各级对前一阶段治理中已经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要严肃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非药品企业,要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时刻准备应对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兴奋剂管理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2008年7月14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系统各级发出《内部明电》,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联合督查组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兴奋剂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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