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内外的捐赠款物一直在源源不断送往灾区。为了保证捐赠款物能够切实用到灾区的救助当中,民政部已发文对各类募捐基金会以及募捐行为进行规范。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说:“(公募类的)基金会原来注册时没有救灾功能的 现在都要在未来10天内 重新补办手续 非公募类基金会原则上是 应该把他们募集的资金 及时通过协商 交给具有救灾功能的公募类基金会。” 而对于目前社会上各种义演、义卖活动,王振耀表示应当依据民政部规定进行备案,否则很难进行登记和监督;此外,有一些社会组织接收了款物,没有移交给相关部门,而是自己直接在灾区进行发放,还有一些带有社会互助性的慈善行为等,进行信息公开也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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