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五点要求 1.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重点要制定和执行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 2.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确保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 4.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5.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 更多精彩新闻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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