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保障性住房限定群体日益细化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年05月10日 点击数:
引用:http://www.hnwchina.com/House/housenews/48076.html  【字体: 】 

  新华网武汉5月8日电(记者郭嘉轩)去掉“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个“最”字,武汉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群体就扩大了3倍。日前,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随着限定群体的更加细化,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将能惠及更多“夹心层”群体。

  武汉市自2002年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以来,通过租金补贴、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等方式,已使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但过去武汉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只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因此大量既不享受“低保”,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夹心层”的居民,一直无法享受基本的住房保障。

  今年28岁的张武在汉口一家酒店打工,妻子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3口人只靠他每月1000多元工资生活。由于没有纳入低保,张武每个月负担500多元的房租很吃力。他沮丧地告诉记者:“低保户可享受廉租住房制度,像我们这样的‘夹心层’,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简直看不到解决住房的希望。”

  但5月5日,武汉市向社会公开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带给张武新的希望。《办法》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改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8元提高到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这一改变,将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一下扩大了3倍。照此计算,张武每月可以得到住房补贴200多元。

  今年,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加速,年内将计划开工经济房项目16个,总建筑面积295.14万平方米,预计两年内就可提供近5万套经济适用房。在日前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武汉市也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修改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都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

中华图库
图片新闻
湖南网讯

新闻排行

省内

国内

国际

社会